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按照团体确立的标准制定程序,自主制定发布,并由社会自愿采用的标准。
市场主导:市场主体自主制定、自由选择、自愿采用。
政府引导:加强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营造团体标准发展良好政策环境。
创新驱动:及时吸纳科技创新成果,促进科技成果市场化、产业化。
协调推进:与现有标准体系形成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同发展。
团体标准是我国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对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实施效果良好,需要在全国范围推广实施的团体标准,可以按程序转化为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1
提升企业竞争力
团体标准有助于提高企业及产品的信用和权威性,促进技术的创新,树立行业标杆,增加企业话语权,提升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2
申报国家级奖项
符合有关国家奖项申报条件的团体标准,可由团体组织推荐申报,在申报科研项目、科研成果转化、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招标投标等过程中,都可作为加分项。
3
提升企业战略与形象
通过参与标准制定,企业能够在行业中确立自身的专业地位,向客户传递产品质量和安全的信号,从而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品牌价值,建立更好的公共形象。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自成立以来,积极致力于构建水环境与水生态领域团体标准体系,遵循“做标准的规范、做标准的公正、做标准的研究”的基本思路,力争推出一批“客观公正、科学严谨、引领行业”的团体标准。
2019年以来,水分会以水环境与水生态相关领域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为重点,围绕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水资源利用、水生态开发、水安全保障等方面,共计立项团体标准29项,目前已成功发布14项,参与团体标准编制的单位包括: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清华大学环境学院、南京大学环境学院、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中国科学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长江生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中7项团体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于2023年5月正式出版发行。
社会团体开展团体标准化工作应当遵守标准化工作的基本原理、方法和程序。团体标准制定流程主要包括:立项、标准起草、征求意见、 送审、报批、发布。
标准助推创新发展,标准引领时代进步,我们向行业各相关单位发出邀请,共同参与制定水环境与水生态领域团体标准,引导行业健康发展,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助推水环境治理技术创新发展!
2024年度水环境与水生态领域团体标准火热预征集中,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欢迎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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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女士 :1381256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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