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保护实施以来,各有关单位攻坚克难,结合自身特点和实际,扎实推进大保护落地见效,母亲河面貌焕然一新。为充分交流大保护实践经验,探索大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的有效路径,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简称“城科会水分会”)决定自2024年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首届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评选对象及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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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对象及范围
◼ 评选对象
自2016年长江大保护工作实施以来,围绕长江大保护开展且已落地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工程项目或综合管理类成果。
◼ 评选类别及范围
(1)工程项目类:在长江流域建成并已投运1年以上的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包括污水处理项目、水环境治理项目、固废处理项目、生态治理修复项目等。
(2)综合管理类:在长江流域已落地实施1年以上的长江大保护相关综合管理类成果,包括措施、范式、模式、市场机制等应用案例,以及科普教育、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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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实践案例基本要求
◼ 工程项目类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并贯穿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等全过程;技术先进、工艺成熟,实现创新突破,在行业内具有示范意义,案例工程投运后运行稳定;可有效解决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污染治理、管理、运行等难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满足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可期,成功经验可复制推广。
◼ 综合管理类
紧扣长江大保护主题,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具有较强创新性;相关政策机制成熟,在行业和领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先进性;应用效果显著,具有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和推广价值,能充分展现践行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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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鼓励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下属机构,不受所有制、规模限制。
◼ 申报单位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等。
◼ 申报的案例相关技术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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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方式
采用专家联合提名推荐方式,由3人或以上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合提名,要求其中至少有1名专家来自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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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要求
以电子版材料为主,包括“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提名表”、“案例总结报告”(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模板文件)、代表性图片或视频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或书面材料等佐证材料。
评选工作安排
优秀案例展示推广
在“2024(第六届)中国城市水环境与水生态发展大会暨三峡环境科技大会”上印发优秀案例汇编;同时设置“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专题论坛,邀请获奖单位代表在会上进行交流推广。
通过“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等相关平台持续展示优秀实践案例;向生态环境部及长江沿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各市(地、州)县(区)生态环境局、环境监管重点企业以及长江生态环保产业联盟单位推送汇编,为各地提供工作参考和合作备选;向全国重点高等院校和有关科研机构赠送汇编,为案例教学和研究提供参考。
其他事项
◼ 申报、评选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 评选坚持典型示范、成效显著,优中选优、突出特色等原则。
◼ 评选专家的选聘将严格秉持公平、公正、回避原则。
联系方式
城科会水分会秘书处:
李女士 18611640993
邮箱:liyanwei@chinasus.org
胡女士 15027109703
邮箱:huyali@chinasu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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