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等您来提名

发布时间:2024-03-15 阅读:54次

图源:文旅丽江网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千百年来,长江流域以水为纽带,连接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江湖库,形成完整的自然经济社会大系统,哺育了从巴山蜀水到江南水乡的沿江人民。依江而建的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11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人口规模和经济总量占据全国“半壁江山”,生态地位突出,发展潜力巨大,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

图源:网络资料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曾4次召开座谈会强调长江及长江经济带在中国的重要地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关系国家发展的重大战略。从“推动”“深入推动”“全面推动”到“进一步推动”,长江的8年生动书写了“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也生动实践了“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的宏伟蓝图。

图源: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

年度报告《长江大保护·大事件》


长江大保护实施以来,各级各部门以中央决策部署统一认识和行动,构建和完善大保护规划、法制、政策、管理体系,策划实施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安全保障系列计划行动。长江水质明显改善,干流全线水质稳定保持在类;鱼类资源出现恢复迹象,中华鲟、长江鲟、江豚等珍稀物种数量逐年增加;"四乱”现象得到遏制,沿江城市多数滨水岸线回归群众生活;长江保护开始有法可依,《长江保护法》为长江永葆生机活力、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公民环保意识发生改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


为充分交流大保护实践经验,探索大保护工作持续提升的有效路径,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水环境与水生态分会(简称“城科会水分会”)决定自2024年起,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1

评选对象及范围

◼  评选对象

2016年长江大保护工作实施以来,围绕长江大保护开展且已落地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工程项目或综合管理类成果。


◼  评选类别及范围

(1)工程项目类:在长江流域建成并已投运1年以上的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等工程项目,包括污水处理项目、水环境治理项目、固废处理项目、生态治理修复项目等。

(2)综合管理类:在长江流域已落地实施1年以上的长江大保护相关综合管理类成果,包括措施、范式、模式、市场机制等应用案例,以及科普教育、人才培养、校企合作等工作成果。


2

优秀实践案例基本要求

◼  工程项目类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并贯穿于项目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运行等全过程;技术先进、工艺成熟,实现创新突破,在行业内具有示范意义,案例工程投运后运行稳定;可有效解决相关行业、相关领域的污染治理、管理、运行等难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显著;满足市场需求,发展前景可期,成功经验可复制推广。


◼  综合管理类

紧扣长江大保护主题,形式新颖、内涵丰富,具有较强创新性;相关政策机制成熟,在行业和领域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先进性;应用效果显著,具有广泛深远的社会影响和推广价值,能充分展现践行长江大保护的良好成效。


3

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鼓励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  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下属机构,不受所有制、规模限制。

◼  申报单位近三年来经营发展正常,不涉及破产、重组、停牌等重大事项,无重大失信记录及涉水违法违规行为等。

◼  申报的案例相关技术无知识产权权属争议。


4

申报方式

采用专家联合提名推荐方式,由3人或以上拥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联合提名,要求其中至少有1名专家来自企业。


5

申报材料要求

以电子版材料为主,包括“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提名表”、“案例总结报告”(点击下方链接下载模板文件)、代表性图片或视频以及相关文件资料或书面材料等佐证材料。


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提名表.doc

案例总结报告.doc


扫码获取红头通知




案例征集3月31日截止



相关阅读

关于开展首届长江大保护优秀实践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 END -



版权所有 无锡鸣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备案号 苏ICP备16066598号-10 苏公网安备32028202231067